由于消防設施是否合格需要本地消防局的認可,所以應該首先進行設計,然后到消防局報送審核。通過審核的設計和終施工才能確保拿到驗收報告。 在設計過程中廠房的防火設備主要要符合:建筑設計防火規范(gbj16-87)(修訂本) 注意:由于你們是屬于現有廠房改造方案,一些消防設施比如防火間距、消防車道等固定設施有可能滿足不了現有規范的要求,防爆墻所以要提前和消防局協商好具體解決辦法,需要打點的工作一定提前做好。其他具體的方案按照規范要求先進行設計,然后到消防局審核即可。其中要多聽取消防局的意見。安裝的話,可以找專業的消防進行,你們應把握好具體要求的項目和大致的設計方案既可。 技術方面是否設計獨立消防水池,室內消防栓,是否設計自動噴淋系統,應參考:建筑設計防火規范(gbj16-87)(修訂本)以下具體條款 第8.3.3條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設消防水池: 一、當生產、生活用水量達到時,防爆墻市政給水管道、進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滿足室內外消防用水量; 二、市政給水管道為枝狀或只有一條進水管,且消防用水量之和超過25l/s。 第8.4.1條 下列建筑物應設室內消防給水: 一、廠房、庫房、高度不超過24m的科研樓(存有與水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的物品除外); 第8.6.2條 室內消火栓應符合下列要求: 一、設有消防給水的建筑物,其各層(無可燃物的設備層除外)均應設置消火栓; 二、室內消火栓的布置,應保證有兩支水槍的充實水柱同時到達室內任何部位。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4m時,泄爆窗且體積小于或等于5000m3的庫房,可采用1支水槍充實水柱到達室內任何部位。 水槍的充實水柱長度應由計算確定,一般不應小于7m,但甲、乙類廠房、超過六層的民用建筑、超過四層的廠房和庫房內,不應小于10m;高層工業建筑、泄爆窗高架庫房內,水槍的充實水柱不應小于13m水柱; 三、室內消火栓栓口處的靜水壓力應不超過80m水柱,如超過80m水柱時,應采用分區給水系統。消火栓栓口處的出水壓力超過50m水柱時,應有減壓設施; 四、消防電梯前室應設室內消火栓; 五、室內消火栓應設在明顯易于取用地點。